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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迎新春”画展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霞 发布时间: 2023-12-05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春节期间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氛围,市文联拟于2024年春节期间举办2024年“迎新春”画展(暂名),现向社会公开招标合作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迎新春”画展展陈工作

2.项目内容:按文联要求,进行作品装裱装框,展览海报设计、制作和安装,展陈布置等相关服务。

3.招标预算:3.5万。

4.招标方式:磋商及询价

5.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近三年承办过3场以上书画为主的文化服务展览项目,对文艺界较为熟悉。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要求

1.设计、制作200cm×120cm前言、520cm×300cm会标、350cm ×140cm竖会标各一幅,50件作品展签设计制作。

2.装裱装框50件美术作品,中国画尺寸约为4尺整张、油画水粉彩画尺寸约为150cm*100cm。

3.展陈布置,含布展撤展。作品布展必须符合《南通文艺之家场馆使用暂行管理规定》(见附件)第八条要求。

4.运输,包含从文联搬送装裱公司,装裱好后搬送展览场馆,展览结束后撤件,并将原件搬运回文联。

5.时限要求:2024年2月1日前完成。

四、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人参与现场询价的,须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承办过3场以上书画为主的文化服务展览项目业绩证明。

5.其他能反映投标单位实力的证明。

五、参评标准(打分制,满分为10分)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1分)。

2.近三年承办过3场以上书画类为主的文化服务展览项目,有相应的业绩证明,对文艺界较为熟悉。(4分)

3.报价合理适度。(2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能反映投标单位实力的证明(1分)。

六、评审方式

磋商及询价后,现场打分表决。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投标结果签订合同(可不现场签),甲方为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乙方为本次现场投标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名称以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信息为准。

2.甲方可在综合考量各招标单位的资质情况下,选择最优合作单位,可签订2024年“迎新春”展览的合作协议。3年内甲方在主办或承办相关的文艺展览时,可通过电话询价等简易方式,优先以本次中标的单位为第一合作单位。

八、集中磋商及询价时间、相关要求等。

请有关响应单位携相关材料,于 2023年12月13日在南通市文联二楼会议室准时出席询价会议。当日16:30以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全材料。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5号,南通市文艺之家内。

联系人:阚俊明,电话:13912441555。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南通文艺之家场馆使用暂行管理规定》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2月5日


2.1:报价单(1).docx

2.2:《南通文艺之家场馆使用暂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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