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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6-07-26

 

南通市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

  2010年 7月13日上午,南通市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暨南通市文艺著作权维护中心成立大会在市文联隆重举行,市12个文艺家协会主席、秘书长,6个县(市)区文联负责人,市文联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了本次大会。
  随着侵犯著作权的经常发生,侵权手法的多种多样,文艺工作者创作的作品面临着较大的侵权风险,面对“我侵权,你无奈”、“侵权没商量”的局面,加强著作权保护问题已成为文艺界及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市文联经过精心筹备,依据《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在市版权局的支持下,成立了 “南通市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会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艺家的授权,对我市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曲艺、舞蹈、杂技、民间文艺和装裱等12个艺术门类的文艺著作权开展维护、保障、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下设执行机构——“南通市文艺著作权维护中心”,中心按照《南通市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制订了《南通市文艺著作权维护中心工作规则》,中心成立后将首先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传、普及文艺著作权保护知识;二是定期举办著作权法律咨询日活动;三是受理文艺著作权案件投诉和代理作品登记;四是在市版权局的指导下,调解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  
  会上,市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羌怡芳说,南通市文艺权益保障委员会暨文艺著作维权中心的成立时南通文艺界的一件喜事,也是市文联为文艺家今年办的10件实事之一,是一项创新的、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维权中心将为文艺著作保护提供更多的服务,比如今后将开展版权知识培训和咨询活动、开展文艺作品版权登记、受理文艺著作权投诉、接受著作权法律咨询、调解文艺著作权纠纷等,还将开通“南通文艺著作权服务网”,借助网络广阔的空间、巨大的受众面,积极维护文艺知识产权,推进文艺创新传播,提供版权中介平台,增强文艺发展活力。
  会上,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办公室主任顾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樊建兵分别作了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马晓春作了《著作权法》讲座。羌怡芳主席与顾翔主任为“南通市文艺著作著作权维护中心”揭牌,并向顾翔、樊建兵顾问颁发证书。
  市文联副主席王法主持会议,宣读了“关于成立南通市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决定”,南通市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顾问、法律顾问单位,和文艺著作权维护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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